摘要 為引導鑄造產業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促進鑄造行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升我國裝備制造業的整體實力,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制定的《鑄造行業準入條件》以下簡稱《準入...
為引導鑄造產業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促進鑄造行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升我國裝備制造業的整體實力,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制定的《鑄造行業準入條件》以下簡稱《準入條件》于5月份正式頒布實施。這部準入條件將對鑄造行業產生怎樣的影響?看看中國鑄造協會理事長薛靈虎及協會秘書處有關人士給出的解答。薛靈虎理事長強調:“《準入條件》的頒布實施,將對淘汰落后產能、推進聯合重組、抑制無序競爭、優化生態和市場環境、促進鑄造行業調結構轉方式產生積極的政策影響,但落到實處還須進一步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以及各級政府部門的協同推進。”
現狀:企業數量超其他國家總和
措施:淘汰落后規范準入
我國是第一鑄造大國,自2000年起我國鑄件產量已連續12年位于全球鑄件產量的首位。同時,鑄造企業的數量比世界其他國家鑄造企業的總和還要多。但分布在全國各地的3萬多家鑄造企業,大多不具備經濟生產規模,年平均產量僅為1320噸,遠低于發達國家如德國為9640噸,甚至低于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巴西、印度。國內鑄造企業年產量超過10萬噸鑄件、員工超過千人的寥寥無幾。
2012年我國鑄件產量雖然同比增速大幅放緩,但較2011年仍增長2.4%,總產量達到4250萬噸,占到世界產量的44%.目前,鑄造行業也受到了產能過剩、需求萎縮、成本高企、利潤微薄、運行不暢、競爭乏力等難題的困擾。調整結構、淘汰落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更是迫在眉睫。
為此,《準入條件》專門對鑄造企業的規模作出規定:北京、上海、天津、江蘇、浙江、山東、福建、廣東、河北、遼寧、海南等省市的二類區,現有生產不同材質鑄件的鑄造企業,要達到年產鑄鐵件5000噸、鑄鋼件4000噸,新擴建鑄造企業規模要達到年產鑄鐵件1萬噸、鑄鋼件8000噸。
現狀:資源能源消耗量大
措施:提高工藝和裝備水平
鑄造業與鋼鐵業一樣,也是能源和礦產資源消耗量較大的行業,不僅消耗的材料種類繁多,而且數量巨大。按年產4000萬噸鑄件產品的經驗公式推算,行業年需金屬材料約4000萬噸,造型材料4400萬噸,各種耐火材料2000萬噸,其他各種輔助材料1400萬噸,總計需要各種鑄造原輔材料約1.2億噸。
為減少能源及原輔材料消耗,《準入條件》規定:
一是在生產裝備上,鑄造用高爐應符合《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規范條件》并通過工信部認定。現有鑄造企業沖天爐的熔化率應大于3噸/小時,不得采用無芯工頻感應電爐、0.25噸及以上無磁軛的鋁殼中頻感應電爐、鑄造用燃油加熱爐;新擴建鑄造企業沖天爐的熔化率應大于5噸/小時,不得采用鑄造用燃油加熱爐。
二是在鑄造工藝上,不得采用黏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鑄造工藝。現有鑄造企業采用砂型鑄造工藝的企業應配備舊砂處理設備。各種舊砂的回用率應達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樹脂自硬砂再生≥90%,堿酚醛樹脂自硬砂再生≥70%,黏土砂≥95%.
三是在耗能標準上,現有鑄造企業應根據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統,新建或改擴建鑄造項目須要開展節能評估和審查,企業噸鑄鐵的綜合能耗≤0.44噸標準煤,噸鑄鋼的綜合能耗≤0.56噸標準煤。
現狀:低端過剩廢品率高
措施:改進產品質量
根據海關進出口數據,2012年我國各類鑄件出口量為197.8萬噸,均價為1502美元/噸。鑄件進口量雖然僅為2.3萬噸,但進口均價卻達6738美元/噸。
業內人士指出,在需求旺盛的市場條件下,我國鑄造業經過前些年的粗放型增長,鑄件產能雖然得到了大規模擴張,但企業投入的科研、技術和開發費用卻與之不成比例,因而造成普通、低端、鑄件產品嚴重過剩,大型鑄件、精密鑄件等高端產品仍相對短缺。
由于我國鑄造產品具有多樣性、小批量、常變化的特征,很難按統一標準進行規模化生產,不但增加了形態各異的冷型模具成本,而且使廢品率居高不下普通件廢品率一般在8%左右,復雜件、高檔件約為15%左右,而發達國家鑄件廢品率只有2%~3%。廢品率的居高不下,不僅增加了能源材料消耗和時間成本,影響了機械加工工序的生產,而且損害了企業的形象,非但不能通過進入國際市場的質量要求和檢驗標準,還降低了配套主機的質量性能。
為改變產品質量低下的現狀,《準入條件》在產品質量上明確要求:鑄造企業應按照GB/T19001-2008標準或ISO/TS16949標準建立質量管理體系,設有獨立質量管理及監測部門,配有專職質量監測人員,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鑄件的外觀質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鑄件的內在質量成分、金相組織、性能等應符合產品規定的技術要求。
現狀:污染減排還有差距
措施:加強環境治理推進綠色鑄造
據統計,我國鑄造行業能耗占機械工業總能耗的25%~30%,鑄件生產能耗是工業發達國家同類工藝的1.5倍~2倍,各種污染物排放總量是工業發達國家的3倍~5倍,資源綜合利用率較低。
發達國家出于對環境的保護,一方面加大環保投入,其環保設備投入比我國高出4倍~5倍;另一方面加大向中國這個全球最大的市場輸出資本及技術。近年來,世界范圍內的梯度轉移,即由發達地區向不發達地區轉移的趨勢,在鑄造業尤為突出。我國包括軋輥在內的外資、合資興建的鑄造企業,較之其他行業明顯增多,故更應該加大環境保護與管理力度。
《準入條件》明確要求:鑄造企業應依據GB/T24001-2004標準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不斷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煙塵和其他廢氣的部位均應配置大氣污染物收集及凈化裝置,廢氣、廢水排放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異味排放量應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企業廢砂、廢渣等固體廢棄物應按照國家標準貯存和處置,并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部門要求。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法規,設置規范的分類收集容器罐、場進行分類收集,并交給有資質處置相關危險廢物的機構實施無害化處置,同時,還應該完善噪聲防治措施,使廠界噪聲應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據中鑄協秘書處領導介紹,《準入條件》還圍繞鑄造企業的人員素質、職業健康安全及勞動保護、監督管理方面,提出了明確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