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海關此前破獲的沭陽某公司走私固體廢物案,近日在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涉案人陳某某因走私3200余噸國家禁止進口固體廢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一封電郵,露...
南京海關此前破獲的沭陽某公司走私固體廢物案,近日在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涉案人陳某某因走私3200余噸國家禁止進口固體廢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一封電郵,露出走私蛛絲馬跡
2014年6月,南京海關下屬淮安海關緝私分局獲得一條走私線索,這是一封只有一句話的電子郵件——“將合同中的‘碳化硅濾餅’改為‘粗制碳化硅’”。根據長年積累的辦案經驗,緝私警察從這句簡單的表述中敏銳嗅出一絲不尋常的信息。
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碳化硅濾餅”是太陽能光伏行業在切割、打磨硅物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砂漿,經過簡單固液分離后得到的固體混合物,生產提純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有毒有害的廢渣和廢水,一旦未經處理排入地下會對地下水源和土壤產生不可逆的污染,因此國家明令禁止進口。而粗制碳化硅則是允許進口的商品。“碳化硅濾餅”改為“粗制碳化硅”使商品的屬性悄然發生了變化。
在梳理這起案件的進口報關單時,海關緝私警察發現,貨物的經營單位和貨主單位均為代理進口商,走私犯罪嫌疑單位即實際貨主在報關單上并沒有體現。這也就是說,真正的幕后黑手“隱身”了。
環環相扣,偽裝進口被識破
為了找出真正的走私分子,淮安海關緝私警察對相關進口報關單、合同和涉案企業展開了深入調查。
經過摸排了解,實際貨主沭陽某公司是一家無資金、無人員、無場所的“三無”空殼公司。公司負責人陳某某與國外供貨商內外勾結,要求供貨商把合同、發票、提單以及相關的檢驗報告中貨物品名修改為“粗制碳化硅”、“硅砂”、“耐火泥”等。
走私嫌疑人在遠離口岸的內陸縣城沭陽注冊公司,并試圖在全國多個口岸走私,自2013年起,該公司先后從天津、青島、連云港等多個口岸走私進口固廢。在被海關兩次行政處罰后仍不知悔改,變換走私手法,購買粗制碳化硅用作道具貨物,繼續不斷選擇不同的通關口岸嘗試通關,企圖逃避海關監管。
緝私警察通過細致縝密的偵查,逐步摸清了涉案公司的采購渠道、銷售流程、貨物流向等細節,構筑了完整的證據鏈條。在南京海關的統一部署下,淮安海關緝私分局迅速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抓捕到案,并現場查扣從臺灣走私進境的“碳化硅濾餅”47噸。
海關最終查證,自2013年以來,陳某某以沭陽某公司的名義,以偽報品名的方式走私進口國家禁止進境的固體廢物“碳化硅濾餅”高達3200余噸,并在境內轉售牟利。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據此一審判決,陳某某因走私3200余噸國家禁止進口固體廢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
近日,海關將對現場查扣的47噸走私廢物予以退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