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海福海碳化硅有限公司硅鐵礦熱爐配套除塵器清出的粉塵露天堆積于除塵器下方,未采取密閉、圍擋、遮蓋等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現令你公司停止環境...
“青海福海碳化硅有限公司硅鐵礦熱爐配套除塵器清出的粉塵露天堆積于除塵器下方,未采取密閉、圍擋、遮蓋等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現令你公司停止環境違法行為立即整改,并處行政處罰拾伍萬元。” 7 月6日,海東市樂都區環境保護局對青海福海碳化硅有限公司粉塵露天堆放一案作出處罰,這家排污“老大難”企業在“鐵腕治污”的震懾下,及時依規糾正了違法行為。據悉,該企業原輔料堆放場建設不規范,不能將產生的粉塵、廢渣等堆放入庫,也未在粉塵排放口修建圍擋,導致粉塵露天堆放,再加之原輔料內部轉運過程中灑落部分清理不及時,地面積塵嚴重,風力作用下易引起揚塵二次污染;環保除塵設施維修不及時, “跑、冒、滴、漏”現象頻發。
2016年,海東市曾開展鐵合金行業專項整治行動,該企業投入資金修建了原料棚,但環保整改力度甚微。
今年6月,樂都區環境保護局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立案,確認該環境違法行為屬實。
目前,該公司已繳納罰款,露天堆積于除塵器下方的粉塵已全部清除,并將之前“堆積-拉運”的粉塵收集方式改為“除塵器-管道-加密罐”的方式集中收集,環保違法行為得到了有效整治。樂都區環境保護局負責人表示,將緊緊盯住這家企業,確保整改扎實到位。(來源:青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