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杠桿、去補貼和通貨緊縮”的大背景下,存量光伏電站補貼拖欠、新增規模指標凍結,我國光伏行業“用增量化解存量”的傳統發展模式失效,光伏經濟何去何從?
只有認清形勢、正視困難、革故鼎新,充分發掘光伏能源作為可再生能源和綠色電力的獨特經濟價值,釋放光伏經濟的紅利并與全民分享,才能讓這個產業的明天更精彩。
短期內難以成為剛需能源
從傳統能源的角度看,光伏發電有著自身顯著的特點,優勢較為突出,劣勢同樣明顯。
其優勢在于,資源無窮無盡、分布廣泛,可與用能終端同步移動,系統裝機規模也是可大可小、任意靈便。劣勢則在于,靠天吃飯、能量密度低,在現有能源體系中競爭力較弱。
由于光照資源的不穩定性和不可控,光伏發電具有季節性、區域性和間歇性的特點,其電力生產帶有明顯的波動性和隨機性特征,在洪災、旱災、冰雹等極端天氣下,還存在顆料無收的風險。
同時,與火電、水電、核電乃至風電相比,光伏發電的單位規模產出相對偏弱,低能量密度的特點決定了其規模效益需要密集的資本和土地空間作為支撐,會受到來自土地、環境、空間、消納等方面的深層次約束。
加之成本偏高,造成光伏發電的競爭力明顯較弱,短期內還難以像火電、汽油那樣成為供應民生的剛需能源。
重生產輕應用,
產業價值曲線被嚴重扭曲
這些年光伏產業火得一塌糊涂,但在供給側主導推動的發展中,產能投資和裝機規模一路狂飆突進,而補貼拖欠和限電等影響終端投資回報的關鍵問題卻一再被忽略。
2013年前,中國光伏產業是典型的“兩頭在外”,原材料來源和產能消化幾乎都完全依賴國外市場,因此整個產業因歐美“雙反”被打得落花流水。
但2013年后,卻又在國產化和內需戰略下走向另一個極端,整個產業鏈基本全部自產自銷自用,國內產能和裝機規模迅速超出規劃上線,造成補貼嚴重不足,決策層不得不壓制內需,導致行業內外苦不堪言。
從數據上看,雖然“531”政策對裝機指標進行了凍結式嚴控,但實際上裝機增長依舊強勢。
數據顯示,2018年前9個月,國內光伏新增裝機34.5GW;多晶硅產量17.84萬噸,同比增長4.94%;硅片產量約63.3GW,同比增長2.1%;電池片產量約53.6GW,同比增長5.1%;組件產量54.9GW,同比增長約3.58%。
但與規模裝機并不匹配的是,由于限電限發問題突出,致使許多光伏電站設備利用率常年嚴重不足,造成極大的投資浪費。
不僅如此,其輸配電設備利用率也極其低下。
相比其他能源發電模式(風電除外)基本可全天候24小時生產,按照目前集中電站全年平均發電小時數低于1400小時,也就是日均4個小時計算,光伏電站對輸配電設備的利用率只有16.7%,其輸配電資產每年約83.3%的時間處于閑置,造成極大的浪費。
能源消費升級滯后,
制約光伏經濟崛起
從體量上來說,光伏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較小,在能源版圖上地位微弱,其實際影響力遠遠小于產業名聲。
在上市公司中,光伏企業的整體實力遠不如石化能源企業;在社會生活中,光伏與民生領域的耦合度也遠小于石化能源;在全社會發電量總版圖上,光伏發電量的占比甚至可以忽略不計。2017年,全國光伏發電量1182億度,與全國發電量6.5萬億度相比,占比不到1.82%。
即便如此,在政府主導和強補貼政策的推動下,隨著我國能源轉型進程不斷加快,光伏產業的產能規模和裝機規模都迅速成為全球領頭羊,產業崛起已是不爭的事實。
但另一方面,由于對能源生產的環境成本缺少共識,使得光伏電力的綠色能源價值一直被回避,“低環境成本”的綠色電力與“高環境成本”的石化能源電力形成價格倒掛,綠色電力的市場主體不僅在物質方面得不到回報,在精神層面也沒有獲得感,造成終端能源消費依舊以傳統石化能源為主。
比如,電網公司作為光伏能源的最大接收方,接入了全球最大規模的分散的、間歇性的新能源,但卻沒有獲得與此相匹配的正面評價,不但沒有獲得更好的經濟效益,相反還耗費了很多人力、物力,甚至連賠本賺吆喝的結果都沒得到。
消費端激勵機制的滯后,已嚴重制約包括光伏發電在內的綠色能源的發展,能源消費激勵機制轉型已迫在眉睫。
近期,宏觀金融形勢相對較為嚴峻,在融資渠道不暢和補貼長期到不了賬的背景下,作為資本密集型的光伏電站資產,僅僅依靠脫硫煤電價收益,很難產生正現金流,造成企業收支失衡、流動性枯竭的風險很高。
一旦出口受阻,或者補貼取消,光伏經濟很可能會應聲向下,甚至從此萎靡不振,而基礎科研和應用創新滯后、低端產能出清等行業短板的補齊,也將遙遙無期。
相比石化能源,作為清潔能源的光伏發電在現有能源體系中的市場競爭力明顯偏弱,其可持續發展受到政策、市場、土地、補貼等多重因素制約,加之前期扶持政策執行不徹底、補貼拖欠嚴重等原因,造成行業技術升級不如預期、市場化發展模式還在探索。
短期來看,行業要實現市場化循環發展還較為困難,仍需政策面一定程度的扶持。
政策雙軌導致供求割裂
從實際情況來看,產業政策已明顯滯后于行業發展,市場手段和計劃干預不夠協調,造成光伏經濟價值被多重蝕食。
(1)前端市場經濟,后端計劃經濟,用戶側動力不足
目前,在光伏電站投產以前的整個光伏產業鏈各環節,都已經市場化,如硅材料、電池、組件的生產與銷售、電氣設備材料的采購、電站的設計施工選擇等,完全由市場說了算。
但電站投產后的產品銷量和售價,卻仍由行政核定,供求雙方只能被動執行,完全沒有自由談判權。因此,直白點說,供求雙方只需交往好行政機構,就能實現利益最大化。
(2)扶持政策提前邁入拐點,補貼缺口暫無解決良策
2013年,為應對外部市場“雙反”被動局面,中國政府啟動了度電補貼的產業扶持模式。這一模式具有以下特點:
① 補貼與可再生能源基金掛鉤,解決了錢的來源問題,又沒有增加財政負擔;
② 基金夾在電費里(用電量年年增長、資金來源有保障),由電網公司征收則等于政府為補貼來源背書;
③ 電站建好后集中并網,所發電量按規定電價強制出售給電網公司;
④ 補貼連續20年,收益有保障,又有電站資產抵押,金融機構看不到任何風險;
⑤ 補貼發放由國家能源局、財政部、電網公司之間“三權分立、相互制衡”。
這一制度設計,可以說是非常完美。實踐也證明該制度行之有效,不但連續5年讓中國光伏裝機增長領先世界各國,也讓中國光伏制造業在歐美市場圍堵下仍得以快速壯大,并逼得歐美同行紛紛破產。
不過,任何產業政策都有拐點,一旦拐點出現,很可能就會出現負激勵。
筆者認為,現行光伏產業扶持政策的拐點,可以從“年度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取總額(光伏部分)”和“年度光伏補貼總額”之間的函數關系來看,其結果可能存在著粗放型增長、極端化增長和高質量增值等三種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