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實施范圍內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延續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認為,降電價等措施有助于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有利于企業存續。
《通知》明確,實施范圍繼續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全國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下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對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的重要性,指導電網企業認真抓好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落實,確保政策平穩實施,做好政策解讀宣傳;積極配合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創新方式方法,切實加強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監管,確保降電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戶,增加企業獲得感。
電價是一般工商業、大工業用戶最為敏感的生產要素,其重要性對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產業尤甚,因此電費是其產品生產成本的重要構成。相對其它成本,“降電價”對降低前述企業成本立竿見影,成為目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最重要的降成本手段之一。
實際上,為促進制造業穩增長,穩定經濟發展的基本盤,1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明確,推動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和企業電信資費,全部放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新冠肺炎疫情暴發讓該政策提速施行,2月22日,國家發改委印發的《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