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關于開展省級“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備案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省報備本地區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經初步統計,共有23省的公開文件中明確風電光伏“十四五”裝機規模,總規模達到6.2億千瓦。
內蒙古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提出,“十四五”末內蒙古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 1.35 億千瓦以上,其中風電 8900 萬千瓦、光伏發電 4500 萬千瓦,相當于新增風電項目5115萬千瓦,光伏項目3262萬千瓦,共8377萬千瓦,包含本地消納和外送兩類。平均利用率保持在 90%以上。
河北省發布的《河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分別達到4300萬千瓦、5400萬千瓦。截止到2020年底,河北省風電、光伏裝機分別為2274萬千瓦、2190萬千瓦;因此,十四五期間,河北省預期新增風電2026萬千瓦、光伏3210萬千瓦,合計5236萬千瓦。
陜西省發布的《陜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2025 年電力總裝機超過 13600 萬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裝機 6500 萬千瓦。截止2020年底,陜西省風電、光伏項目累計裝機1981萬千瓦。預期“十四五”期間,陜西省風電、光伏將新增裝機約4500萬千瓦。
甘肅省印發的《甘肅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全省新增光伏發電3200萬千瓦;風電項目2480萬千瓦。
《通知》明確要求,有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需在4月28日前將本地區《“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報國家能源局備案;尚未完成規劃編制和印發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需在規劃編制和印發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未專門編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需將有關規劃中涉及可再生能源發展相關內容報送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