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5日電 5日,江蘇證監局網站披露關于對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三超新材”)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來源:江蘇證監局網站
江蘇證監局表示,經查,三超新材存在違規行為。
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2019年8月31日,三超新材發布《關于全資子公司與株式會社中村超硬簽署資產購買合作協議的公告》,披露全資子公司江蘇三超與日本株式會社中村超硬(簡稱“中村”)正式簽訂了《設備買賣合同》及《技術許可合同》,擬以19億日元購買中村現有的225臺金剛線制造裝置及相關附屬設備、檢測設備等;以3億日元購買中村持有的與金剛線相關的所有技術的使用或實施的獨占許可。
2021年9月27日,江蘇三超向中村發送了《合同解除告知函》,表示設備無法穩定生產、實現銷售,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設備買賣合同》及《技術許可合同》等相關協議。對該進展情況公司未及時予以披露。
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不規范。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三超新材全資子公司江蘇三泓存放募集資金的賬戶均為一般賬戶,未將募集資金存放于專項賬戶中集中管理和使用,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和2023年度《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中未準確披露募集資金賬戶情況。
江蘇證監局表示,三超新材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規定。公司董事長鄒余耀、董事會秘書吉國勝未能做到勤勉盡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對公司上述行為負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三超新材、鄒余耀、吉國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應當認真汲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規范募集資金使用和管理,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報告。
公開資料顯示,三超新材主要從事超硬材料工具和半導體制造相關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超硬材料工具包括電鍍金剛線與金剛石砂輪;半導體制造相關設備是指半導體行業和太陽能光伏行業專用精密機械,包括硅棒磨倒一體機、倒角機、減薄機和邊拋機等。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鄒余耀。
業績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三超新材營業收入為2.78億元,同比降22.7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4665.75萬元,同比降288.14%。
二級市場上,截至11月5日收盤,三超新材報30.15元/股,公司總市值3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