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創業板IPO上會的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書透露,股東崔曉路因牽線引資而獲得半價受讓股權的“優待”。另一股東季方印,也因主持上市運作而享受原值受讓股權的“特權”。預披露材...
今日創業板IPO上會的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書透露,股東崔曉路因牽線引資而獲得半價受讓股權的“優待”。另一股東季方印,也因主持上市運作而享受原值受讓股權的“特權”。 預披露材料顯示,新大新材主營業務為晶硅片切割刃料的生產和銷售,是我國最早和規模最大的晶硅片切割刃料生產企業之一,本次擬發行3500萬股,發行后總股本為1.4億股,募集資金3.89億元投入年產2.5萬噸太陽能晶硅片切割專用刃料擴產等4個項目。公司控股股東宋賀臣持有3158.7萬股,占發行前30.08%股權。
細看招股書,新大新材第五大股東崔曉路,受讓股權的緣由很特殊。2007年11月,崔曉路不負所托,協助公司引進投資者紅樹創投和南海成長。增資價以2008年的預期凈利潤5000萬元作為定價基礎,按8.3倍市盈率確定。2007年11月,南海成長、紅樹創投分別認購出資額13.1842萬元,認購價均為1000萬元。
事成之后,依據增資確定的價格和事先約定,新大新材的股東王風書以1000萬元向崔曉路轉讓25.05萬元出資額。新大新材改制為股份公司后,崔曉路的持股數定格為473.8萬股,占發行前總股本的4.51%。
與此同時,另一自然人季方印受讓原股東的36.9萬元出資額,轉讓價格按票面原值,僅為同期PE認購價的約1/76。對此,新大新材表示,2007年5月,公司確立IPO目標后,聘請曾參與過白鴿股份上市的季方印主持上市工作,對方加盟后達成原值轉讓股權的共識。改制后,季方印持有698.25萬股,占發行前6.65%股權,為第四大股東。
如今,新大新材的盈利能力已不可同日而語。2007年至2009年,公司實現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2201.8萬元、7674.3萬元和9761.6萬元,基本每股收益分別為0.21元、0.73元和0.93元。以2009年每股收益為基數,以60倍發行市盈率匡算,新大新材上市后發行價約55.8元/股,季方印所持股票市值約3.9億元,投資回報達1055倍;崔曉路的投資收益也逾25倍。